根据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数据,2014年7月,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比上月下降24.8%,比2013年同期上升32.3%。具体结果见下表。
7月份全省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排名城市名称7月PM10
月均浓度(微克/立方米)较上月变化幅度较2013年同期变化幅度1 亳州 118 -12.6% +71.0%2 蚌埠 106 -29.3% +82.8%3 铜陵 98 -22.2% +48.5%4 合肥 97 -23.0% +21.3%5 淮北 94 -28.2% +44.6%6 马鞍山 88 -20.0% -4.3%7 淮南 83 -33.6% +20.3%8 宿州 82 -26.8% +36.7%排名城市名称7月PM10
月均浓度(微克/立方米)较上月变化幅度较2013年同期变化幅度9 阜阳 81 -25.0% +76.1%10 芜湖 81 -31.9% +50.0%11 滁州 77 -31.9% +63.8%12 宣城 77 -26.0% +32.8%13 六安 77 -28.0% +6.9%14 安庆 67 -28.0% +8.1%15 池州 47 +4.4% +2.2%16 黄山 34 -19.0% -19.0%
注:(1)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采用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法;浓度越高,表示城市大气污染程度越重、环境空气质量越差。(2)表格中的“+”表示上升、“-”表示下降、“0”表示持平。(3)月均浓度相同时,由同期变化幅度确定排名顺序。 (4)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级标准年均浓度限值为70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