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CEV82/DA船用电力电缆
一、使用条件
额定电压Uo/U为0.6/1KV,CE**电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85℃,CV**电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60℃。产品具有符合DA及SA的燃烧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等水上建筑物传输电能的铜芯乙丙橡皮绝缘船用电力电缆(cefr电缆)。
产品符合GB9331.1的相应要求。
公司全称: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
生产厂区:河北省大城县刘演马工业区
联 系 电 话:0316-3267066 传真 0316-3267058
移动电话手机: 18231608566
组织机构代码证:10951028-2
CCC认 证 编 号:2003010104099693
营业执照注册号:131025100000860
税 务 登 记 证:131025109510282
开 户 银 行:河北省大城县刘固献农村信用合作社
汇 款 帐 号:916080400201100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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