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扒渣机现场交接班制度
一、 班组长、特殊工种以及扒渣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二、 交接班要做到“四交清”既交清工作地点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如何处理,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交清工作区域内的有关设备和装置的运行状态,现场材料、工具必须当班清点,不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造成材料、工具丢失者,由交接班班组长负责落实赔偿;
交清区域内存在的各种稳患,当班处理情况需要下一班继续处理;
交清班前队干所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 交接班要规范交接的内容,制定专门的交接单,由接班班组长验收后填写,双方班组长签字,接班专职安全员签字,班组长下班后交回队干审查。
四、 对于工作现场存在的重大稳患或达不到交接班条件的,接班班组长要及时汇报队干,上一个班组长要继续处理,方可完成交接。
五、 对不执行现场交接班的人和扒渣机操作手要给予经济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除经济处罚外,扣工、停工停职或免职。
六、 对不执行现场交接班的扒渣机司机不全面检查、不做保养者,处以50元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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