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KE蓄电池使用参数 :
使用温度
电池在-15℃~45℃环境中工作, 推荐使用温度为 25±5℃的环境。在过高或过低温度环境中使用,将会减少使用寿命。
使用环境湿度
使用环境相对湿度应该低于 RH92%
海拔高度
产品正常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应该低于海拔 3000 米;当在超过海拔 3000 米的地点使用本公司产品时,要特别说明,以便我们采取
相应的技术措施。
容量和影响因素
电池在一定放电条件下所能给出的电量称为电池的容量,以符号 C 表示。常见单位为安培小时,简称安时(Ah)。
容量可以用额定容量或者实际容量来表示。电池的额定容量见规格型号表。实际容量是指电池在一定放电条件下输出的实际电量,它等
于放电电流与放电时间的乘积,单位为 Ah。
KE蓄电池环境温度对电池的影响 :
VRLA 电池热量散失性能较差,当热量累积时可能引起热失控。使用时,当电池温度超过 25℃时,温度每升高 10℃,电池的寿命将降低
一半。电池使用温度升高也将加速电池板栅的腐蚀和电池水分的损失,从而极大的降低电池的寿命。
电池的最佳运行温度为 25±5℃。如果电池的工作环境温度达不到上述最佳要求,可按本手册采用温度校正法对充电电压加以校正。6
KE蓄电池储存 :
1.贮存环境温度注意不要超过-15℃~45℃范围。
2.电池贮存前应处于完全充电状态,贮存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电池要远离热源 0.5 米以上存放,并对电
池有防尘、防潮、防碰撞等防护措施,严禁将电池置于封闭容器中。
3.由于电池在贮存过程中会发生性能劣化,请尽可能缩短电池的贮存期限,电池最长贮存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4.电池的摞放层数不超过包装箱上标示的摞放层数。
5、蓄电池储存室内,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6、长期贮存时,为弥补电池自放电,请进行补充充电,补充电的方法如下表:
贮存温度 补充电的间隔 补充电方法(任选一种)
25℃以下 6 个月一次
25~30℃ 4 个月一次
30~35℃ 3 个月一次
35~40℃ 2 个月一次
1.以 0.25C20A 限流、2.275V/单格
的恒压充电 2~3 天。
2.以 0.25C20A 限流、2.40V/单格
的恒压充电 10~16 小时。
KE蓄电池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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