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KOKO蓄电池-北京
KOKO(可可)蓄电池使用与注意事项:
KOKO(可可)蓄电池荷电出厂,从出厂到安装使用,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若时间较长,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在恒压2.27V/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2年,在恒压2.33V/只条件下充电5天。
KOKO(可可)蓄电池浮充使用时,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25~2.30V,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
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20V,如单体电压低于2.20V,则需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的方法为:充电电压2.35V/只,充电时间12小时。
KOKO(可可)蓄电池循环使用时,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充电电压为2.35~2.45V/只,最大电流不大于0.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先用不大于上述最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35~2.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35~2.45V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结束。
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 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其充足电的标志,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
充电时间18~24小时(非深放电时间可短)
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
恒压2.35~2.45V充电的电压值,是环境温度为25℃的规定值。当环境温度高于25℃时,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防止造成过充电。当环境温度低于25℃时,充电电压应提高,以防止充电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每个单体增减0.005V。
KOKO(可可)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
KOKO(可可)蓄电池使用时,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
KOKO(可可)蓄电池不用时,宜在低温处储存.
KOKO(可可)蓄电池6FM12V系列蓄电池型号一览表:
产品号电池类型额定电压定时数尺寸(mm)重量
(kg)
长宽高(不带端子)高(带端子)
6FM-6.5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6.5AH 152 65 93 96 2.6
6FM-7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7AH 151 65 94 100 2.2
6FM-17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17AH 181 76 167 168 5.3
6FM-24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24AH 165 127 184 184 10
6FM-38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38AH 198 166 169 169 15
6FM-50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50AH 260 134 201 201 18
6FM-65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65AH 351 165 175 177 20
6FM-90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90AH 330 175 213 244 28.5
6FM-100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100AH 407 172 217 235 34
6FM-150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150AH 483 170 256 292 56
6FM-200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200AH 522 238 2189 249 68
KOKO(可可)蓄电池销售范围
【华 北】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东 北】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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