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森自控宣布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旗下企业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签署谅解备忘录,计划共同组建汽车电池销售及生产合资公司,服务中国这一全球最大的
汽车市场。
根据双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江森自控与海纳川将组建合资公司为北汽集团关联的整车制造企业及其销售服务商提供汽车电池产品,其中包括传统起动用铅蓄电池以 及起停汽车用电池(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电池和增强型富液电池),帮助整车厂商满足日益严格的燃油经济性和排放法规要求。
“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电池市场。谅解备忘录的签订,将为江森自控与北汽集团共同开拓中国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江森自控能源动力业务 总裁乔·韦力奇(JoeWalicki)先生表示,“根据市场发展动态、消费者需求和技术发展要求,江森自控开发出完整的汽车电池产品条线,满足客户短期 和长期的汽车储能要求。”
海纳川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学军先生表示:“历史上北汽与江森自控已经有非常良好的合作,此次我们很高兴在汽车行业新技术革命的形势下,与江森自控在起停汽车业务上再度合作,发挥双方优势,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服务于北汽集团及相关全国、全球的整车客户。”
北汽集团于1958年成立,是中国最大的汽车企业集团之一,业务涵盖汽车整车研发与制造、通用航空产业、汽车零部件制造、汽车服务贸易、投融资等领域。。 经过多年的发展,北汽集团已先后引进“现代”、“梅赛德斯-奔驰”等众多国际品牌,并拥有“北京”、“绅宝”、“昌河”、“福田”等自主品牌。
江森自控能源动力业务副总裁兼中国区总经理杨时丰先生表示:“我们将持续投资中国市场,不断引入江森自控全球领先的产品技术和运营标准,同时扩大在华产能。”
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每年制造约2200万辆汽车。不久前,江森自控宣布签订投资协议,将在沈阳市新建汽车蓄电池制造基地,预计于2018 年投产。江森自控目前已在中国建立两个汽车蓄电池生产基地,分别位于重庆和浙江,另有一个储能技术研发中心位于上海。
近日,位于武安的河北银隆钛酸锂电池项目二期投产,已形成年产2.5亿安时的生产能力,年可配套一万辆12米
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计划,三期将加快建设,到时年产将达到10亿安时,成为全球最大的钛酸锂电池生产基地。与钛酸锂电池项目三期同期开工建设的还有年设计产能一万吨的奥钛项目(钛酸锂电池材料),以及年产二万辆纯电动汽车银隆新能源汽车园。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奥钛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是目前全球唯一能大批量生产6分钟充满电,寿命大于30年的动力电池的企业。自收购美国奥钛后,银隆集团掌握了电池快充材料,拥有了电池、电机、电控三大核心技术,改变了
汽车的动力总结构,使新能源汽车步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蓝肯蓄电池集团于2013授予:我公司金牌总代,昌平区拥有1千平方米的库房,并在上海、广州设立销售机构,通过强大的产品分销和服务网络,广泛服务于UPS、通信、金融、航空航天、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交通、石化以及新能源系统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最佳的电源解决方案。目前正在持续扩大投资,以期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用户。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5%,到2020年达到20%。其中,201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限电率分别控制在15%和6%以内。具体额度分配到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电网公司负责人的重要指标。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首个省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指导意见》的出炉,对内蒙古电网、发电企业和政府都起到了强制性约束作用,并网这一最大难题将得以缓解,当地新能源产业尤其是风电、光伏将获得极大利好。
近年来,中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出到2015年和2020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1.4%和15%的目标。2005年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规定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实行全额收购,但实际执行并不到位。《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也是谋划八年至今仍未出台,其中规定了各省及电网可再生配额指标,即当地消费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与全社会用电总量的占比。
“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新能源的建设和消费不匹配、上网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日前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而作为首个配套文件的《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也重申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4年我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905小时,同比减少120小时,平均弃风率8%,风力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限电问题突出。内蒙古2014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规模达2500万千瓦以上,占全区电源装机27%以上,其中,风电2070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利用小时数为1785,给企业经营和风电发展带来困难。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内蒙古各盟市区域内风电限电率控制在15%以内,今后力争限电率长期维持在15%以内;2015年各盟市区域内太阳能光伏发电限电率控制在6%以内,今后力争限电率长期维持在6%以内;生物质能发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原则上不限电。明确201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5%,到2020年达到20%。
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内蒙古实行总量控制,制定可再生能源年度发电量计划指标。按照规定,蒙西地区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不低于2000小时,光伏发电不低于1500小时。蒙东地区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不低于1800小时,光伏发电不低于1400小时。而接入同一区域的风电场弃风率和太阳能电站弃光率超过标准要求的,本区域不得新增并网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待缓解达到要求后,再考虑新上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
为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指导意见》鼓励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展供热试点项目,电网公司对参与供热的风电场原则上不限电。同时,推行风电供热市场化和交易改革机制,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利用风电供热试点用电价格,如蒙西地区风电供热试点购电价格采用蒙西地区居民用电价格,而蒙东地区赤峰市、通辽市风电供热试点购电价格执行本地区大工业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配额制并不是市场化的做法,彻底解决并网消纳问题,还需要一些关键体制机制方面的变革,比如制定输配电价、实行经济调度,制定辅助服务电价等,这正是新一轮电改要做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欧阳昌裕告诉记者。
据了解,内蒙古已成为全国第二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地区,目前方案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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