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霍克蓄电池NP12-12厂家直销 代理价
艾诺斯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工业电池制造商,其HAWKER动力电池是世界工业电池第一品牌,前身为德国VARTA电池,全球著名的VARTA-PZS技术的拥有者,参与DIN和Bs标准的制定。
HAWKER是纽约证交所的上市公司(证劵代码ENS)。
HAWKER全球拥有30多家工厂,超过万名员工,叉车电池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30%。
HAWKER目前已经是林德、海斯特、永恒力、丰田以及科朗叉车的国内供应商,同时是合力、杭叉等国内叉车的首选进口品牌。拥有强大的技术力量及配套经验。
上海豪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艾诺斯旗下,HAWKER叉车电池在国内A级指定销售商。
主营:HAWKER蓄电池销售、配件、维修、租赁等业务。
霍克蓄电池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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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克电池集团生产的牵引型蓄电池,是目前技术和工艺最先进的,也是业内使用最广泛的产品。如叉车、机车牵引车、电动清洁车、电动游览车等许多著名品牌的生产企业均采用霍克牵引型蓄电池。符合DIN标准、主要配套LINDE(林德)、HANGCHA(杭叉)、JUNGHEINRICH(永恒力)、HYSTER(海斯特)、BT、STILL等欧洲标准叉车。符合JIS/BS标准、主要配套NICHIYU(力至优)、TOYOTA(丰田)、TCM、KOMATSU(小松)、SHINKO(神岗)、NISSAN(尼桑)等JIS/BS标准叉车。
单体结构
HAWKER牵引型蓄电池使用了成熟的管式正极板技术。正极板采用压铸型板栅,活性物质储存在采用聚酯材料的排管中;负极板使用加强型板式极板。正负极板之间是多微孔、一侧带有凸起的隔膜。电池单体外壳采用高抗冲击且耐高温的聚丙烯材料,壳盖采用热封工艺以防止电解液的泄漏。
极柱端子
每个正负极端子用铅合金和带有内螺纹的铜芯端子浇铸而成。极柱和被压缩的密封胶圈的配合可有效地防止电解液的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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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相关公司股票走势*ST海润2.59+0.020.78%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润光伏”)于2015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通字150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江苏证监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一、2015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海润光伏等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江苏证监局查明,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海润光伏、公司原股东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电子”)、公司原股东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管业”)、杨怀进于2015年1月23日披露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分配预告》)和《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以下简称《分配提案》)存在误导性陈述。
2015年1月22日,海润光伏前三大股东杨怀进、紫金电子、九润管业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分配提案》,称“基于海润光伏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海润光伏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海润光伏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以海润光伏2014年12月31日股本1,574,978,3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2015年1月23日,海润光伏公开披露了上述《分配提案》。
2015年1月23日,海润光伏披露《分配预告》,称“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结合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前三大股东杨怀进、九润管业、紫金电子提议以海润光伏2014年12月31日股本1,574,978,3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上述三名股东承诺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董事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与全体董事进行了沟通,董事均已知悉并同意该分配预案。董事会一致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规划》)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9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文件,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投赞成票”。
2015年1月31日,海润光伏披露了《201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亿元左右”。2015年4月23日,海润光伏公布2014年年报,披露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7,595,474.67元,当期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1,738,67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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