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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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蓄电池行业的冲击与挑战
据电池行业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电池行业面临严峻挑战,造成全行业经济效益下降,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利润率正遭受着巨大的冲击,企业亏损面扩大,部分企业倒闭转产,主要原因有:
一、电池材料价格持续上涨
我国蓄电池行业目前面临着严重的“内忧外患”困扰。由于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提高,有些发达国家已经停止了铅、镉、镍等有色重金属在本国的生产,以转嫁对本国环境的污染;此举造成了电解铅价格猛涨,从2003年的每吨4500元上涨到今年年初的每吨1.3万元;镍价格从去年年底的每吨15万元左右,现在涨到每吨接近45万元。此外,原材料钴、镉、天然锰粉、锌粉等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飚升。由于出口产品的售价是随合同签订而早已确定,原材料涨价后,售价却不能同步跟随,结果出现了“出口越多,损失越大”的局面。加之国内电池生产企业间的激烈竞争,导致它们近年来积累率较低,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这些因素相互纠结都直接导致国内电池企业步履艰难,不得不纷纷减少产销规模,以求降低损失。
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电池产业的影响
2006年9月14日,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天力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的出口退税政策被取消;而早在2004年,电池的出口退税率便开始逐年下调,并将逐步全面取消退税。目前天力蓄电池、氧化汞和镉镍电池已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此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据有关机构统计,出口退税率每下调1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增加约1个百分点;所以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台,将降低电池出口市场竞争力,这将加速电池行业的重新洗牌,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将严重亏本,甚至面临倒闭。
三、国外绿色壁垒对我国电池产业的影响
根据欧盟《官方公报》最近颁布电池及蓄电池指令,对于电池中的铅、镉、汞含量提出了更严格的指标要求,并涉及承担昂贵的回收费用。依据REACH法规和RoHS指令,提高了电池注册费用和检测费用,大幅度提高了电池生产成本和出口销售成本。
欧盟等发达国家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已使得出口电池成本大幅度增加,一些中小企业不得不因为经济原因和技术原因而放弃海外市场。
四、国外反倾销与技术壁垒对我国电池产业的影响
我国电池行业接连遭遇美国337碱锰电池调查案、美国337天力蓄电池调查案,美国*镍电池企业征收中国公司专利费,美国和日本锂离子电池专利案等知识产权案,为了应诉,耗用了我国应诉企业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销售网络受到严重冲击。
最近,我国电池行业还遭遇韩国碱锰电池反倾销日落复审,印度干电池反倾销日落复审。先后经历了针对天力蓄电池等产品十多次反倾销,电池出口贸易受到较大影响。
有些反倾销案和337调查因涉案企业不应诉,而导致整个行业排除在起诉方当地区域市场之外。
在当前应诉基金机制缺乏的情况下,企业的压力很大。
五、人民币升值对电池产业的影响
人民币汇率从2005年1:8.3,调整为目前1:7.5左右。我国电池产量中约80%为出口,人民币升值,而电池出口价格难以提高,则明显提高电池出口成本,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
六、运输费用提高
随着能源紧张,电池运输费用提高。许多地方交通部门将天力蓄电池和镉镍电池视为危险品运输,并强征费用,提高了企业的负担,影响经济效益。
七、电池行业职业病危害状况严峻,环保治理投入提高
天力蓄电池和镉镍等碱性蓄电池的正负极主要原材料是铅、镉、镍等有色重金属的化合物,尤其金属镉及其离子具有强烈的毒性和毒害作用,制造过程扬起的粉尘、产生的废水及废弃物,通过各种污染途径被人体摄入后会不断沉积、发生作用,最终导致中毒者的骨骼疏松、造血功能和肾脏受损。电池污染土壤或水源,并再次通过生长的植物、蔬菜侵入人体后进行深度侵害。
综上所述,我国电池企业面临重重困难,企业应加强技术、工艺和设备的革新力度,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尽可能地降低因原材料上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尽快转型,向生产高效、环保、节能电池的方向前进,促进电池行业持续发展。
天力蓄电池行业资讯
据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AADC)近日声明,由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对澳大利亚光伏(PV)产业造成的损害或阻碍“微不足道、可忽略不计”,自去年5月起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所开展的反倾销调查正式终止。
ACB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今年4月份澳反倾销委员曾建议终止对中国制造商开展的反倾销调查,近日该组织正式发布声明,确定终止此案。
去年5月份澳洲光伏面板制造商Tindo制造公司(Tindo
Solar)指控中国生产商向澳洲市场倾销光伏产品,对本土产业造成冲击,AADC反倾销案调查由此展开。
TindoSolar是澳洲唯一一家光伏面板制造商,该公司在南澳州拥有一家发电量为6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站。去年Tindo声称中国制造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出口价格在澳销售晶体硅光伏组件或面板,对澳洲光伏制造产业造成显著损害。而AADC早在4月份就已发现,中国产品倾销差额相对较小、对产业所造成的冲击可忽略不计。
事实上,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该反倾销调查“耗资耗力且缺乏必要性”。AADC所做的终止调查决定受到澳洲清洁能源委员会(CEC)的支持。
CEC政策部理事格莱德曼(Darren Gladman)表示对本次反倾销案终结的决议感到高兴,因其“将近18个月笼罩在全澳整个产业的不确定性的根源彻底铲除”。他指出,贸易自由化是一项重要工程,可为本土消费者创造多种利益。对澳洲居民而言,反倾销税将提升太阳能价格,这将对产品销量产生消极影响,从而抑制澳洲光伏产业的发展。
经调查,反倾销委员会发现无锡尚德(Wuxi Suntech)倾销幅度排在首位,达到8.7%,其次分别为天合光能(Trina Solar)、Residual
Exporters、中盛光电(ET
Solar)和昱辉阳光(ReneSola),相应倾销幅度分别为4%、3.9%、3%和2.1%——然而AADC表示,在实质性损害方面,“以上倾销水平所造成的影响均可忽略”。
据悉,澳洲正式发布终结反倾销调查通告的前一日,欧洲议会议员(MEPs)呼吁欧盟尽快停止对中国进口光伏产品征收最低进口限价(MIP)、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等。
按照国际《反倾销协议》规定,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增征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即反倾销税),以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
相关数据显示,中国进口光伏面板在澳洲面板市场份额高达80%,澳洲光伏产业每年为中国出口商创造的销售收入约达5亿澳元(约3.9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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