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管制和法律环境分析
国家对光伏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大,但政策执行效果存在提升空间。未来政策取向为引导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一)光伏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家对光伏行业的扶持力度大,扩大光伏装机和电价补贴政策发力精准,帮助国内光伏产业短期内走出低谷。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是我国政府负责接纳及批准清洁发展项目的主管机构,其职责为:负责起草电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电价调整政策,制定电价调整的国家计划或确定全国性重大电力项目的电价;负责拟订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清洁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核准。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研究拟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指导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2013年10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地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提出市场准入标准,申报和推荐各自辖区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不符合此规范的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随着光伏制造行业准入门槛提升,中上游制造企业出现大量收购和兼并案例,中上游过剩产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整合。
2013年8月末,发改委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游光伏发电企业能获得一定的补贴。此外,2014年1月17日,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通知内容主要包括:“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光伏电站600万千瓦。”在补贴和装机目标的双重刺激下,我国光伏2014年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0.6GW左右,提振了国内对光伏产品的需求,2012年大部分中上游企业的亏损,但2014年大部分企业实现扭亏,国内光伏产业短期内走出低谷。
(二)目前着力分布式发电的市场扩容,政策施行效果及市场反响有待观察。
在2013年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将享受0.42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同时2014年《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延伸至废弃土地、荒山和农业大棚等,分布式光伏项目也可选择执行标杆电价政策。受2014年分布式光伏装机目标尚未完成的影响,目前政策着力推广分布式发电项目。
但目前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面临入网难、补贴发放延迟、预期收益难以保障和项目融资贷款难等问题。目前落地的推广政策仍有待市场的消化。
(三)政策执行效果存在提升空间,电价补贴削减趋势不可逆,未来政策取向为引导行业康健规范发展。
能源局和发改委针对光伏下游发布多项支持政策,但目前西北地区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面临限光和弃光的问题;光电补贴出现资金缺口,延迟支付也增加了下游企业现金流的负担。我国光伏扶持政策执行效果仍存在提升空间。
2014-2015年持续增长的光伏装机目标带动下,我国的下游光伏电站项目快速增长,但引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出现资金缺口,下游企业难以及时获得补贴。在未来新增装机目标持续增加的预期下,我国光电补贴削减趋势已成必然。从经济方面考虑,面对持续增加的装机容量,我国有限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难以维继庞大的补贴资金。政策引导方面,通过降低光电补贴,倒逼光伏企业提升制备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转化效率,引导光伏行业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未来政策取向或将在下游电站利用率和中上游技术方面引导行业健康规范发展。首先,在下游光伏电站利用率方面,受成本尚未形成竞争力和外输条件有限的影响,我国西北部目前出现限光弃光的现象。未来政策或将增加该地区的外输能力和对限光弃光现象采取惩罚措施。
其次,在中上游技术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针对过剩产能进行过一次整合,淘汰了相关技术指标尚未达到标准的企业。政策或许将进一步提升相关的技术指标,提升中上游整体的技术水平,降低光伏产品的成本,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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