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德国阳光蓄电池|遂宁德国阳光蓄电池总代理报价
德国阳光蓄电池A400系列/北京代理商价格
德国阳光蓄电池使用特性:
1. 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免维护。
2. 温度20℃时,寿命长达10年,12年以上的实际运行经验确保了它的高度可靠性。
3. dryfit 技术:电解液固定在胶质中,不会发生泄漏。
4.因气体重组低,所损失气体很少。
5. 组合体使用板状极板。
6. 依据IATA条款,对航空、铁路和公路运输场合不作限制。
7. 非常低的自放电率:20℃最长可存放2年。由于自放电率低,即使储存两年也可不需充电便立即投入运行。
8. 再充电时间短。
9. 优良的大电流放电功能。
10. 符合DIN43539第5部分:深度放电仍很安全。
11. 容量从5.5安时到180安时。
12. 经济:杰出的性能/价格比,以及极低的服务成本。
售后服务:
1. 对售出的电池我们建立《顾客档案》,实行跟踪服务。
2. 电池售出后,实行随时电话跟踪,并执行每年至少一次的彻底巡检,并向顾客报告蓄电池使用情况,让顾客用的放心。
3. 发生顾客投诉时,一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包括现场恢复方案及退货处理方案,直到顾客满意。宗旨是将客户的麻烦降到最小。
4. 正常情况下,退回电池在到货两周内出具检测报告,确属我司原因我司承担责任;非我司电池原因,我们出具相应报告,对顾客的使用加以指导。
德国阳光蓄电池行业信息
德国阳光蓄电池容量与放电率维护性能及优点
德国阳光蓄电池在贮存期间,由于德国阳光蓄电池内存在杂质,如正电性的金属离子,这些杂质可与负极活性物质组成微电池,发生负极金属溶解和氢气的析出,又如溶液中及从正极板栅溶解的杂质,若其标准电极电位介于正极和负极标准电极电位之间,则会被正极氧化,又会被负极还原,所以有害杂质的存在,使正极和负极活性物质逐渐被消耗,而造成德国阳光蓄电池丧失容量,这种现象称为自放电。
德国阳光蓄电池优点: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耐震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3、耐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上95%以上.
4、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
德国阳光蓄电池的容量是指它的蓄电能力,它是以充足了电的阳光电池,放电至规定的终止电压的电量,标准YD/T799-2002规定2V、6V、12V密封阳光电池的额定容量均为标准温度下(25℃)10小时放电率(I=0.1C10A)的容量,该标准明确指出6V、12V蓄电池的容量以10h放电率为基准,但是老的行业惯例并且目前绝大部分厂家为:对于2V电池,是以10小时放电率(I=0.1C10A)来定义容量,而对于6V和12V电池,则以20小时放电率(I=0.05C20A)的容量。
德国阳光蓄电池行业信息
谈谈过度放电对阳光蓄电池会造成什么影响
阳光蓄电池为什么每个月要做一次完全放电? 蓄电池如果长期处于不完全放电状态,则每月应当给它一次完全放电的机会,以保持电池极板物质的活性。完全放电可以长距离运行直到控制器欠压保护、自动截止时为止,从而延长阳光蓄电池寿命,使阳光蓄电池寿命最大化。
首次充电称为初充电,初充电对阳光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和电荷容量有很大的影响。若充电不足,则阳光蓄电池电荷容量不高,使用寿命也短;若充电过量,则蓄电池电气性能虽然好,但也会缩短它的使用寿命,所以新阳光蓄电池要小心谨慎地进行初充电。
阳光蓄电池放完内部储存的电量,电压达到一定值后,继续放电就会造成过放电,通常根据放电电流来确定放电截止电压。0.2C放电一般设定1.0V/支,3C以上如5C或10C放电设定为0.8V/支,阳光蓄电池过放可能会给电池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特别是大电流过放,或反复过放对电池影响更大。一般而言,过放电会使电池内压升高,正负极活性物质可逆性受到破坏,即使重新给阳光蓄电池进行活化,活性物质也只能恢复部分,容量有明显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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