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德国阳光蓄电池A412/120A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蓄电池长期不用时,应充足电存放,并做到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不少于24小时的补充充电。
(2)蓄电池在充电时应在空气流通的环境中进行。避免靠近火源,充电时将电池组取下,以利散热。
(3)蓄电池在的工作环境温度为15℃-40℃。在此温度范围之外,将影响电池的正常工作。
(4)不能使蓄电池正负端短路,以免发生危险。
(5)只能使用厂家提供专用充电器进行充电。
(6)蓄电池是专用电池。请不要作为电动自行车以外的电源使用,以免造成蓄电池的损害。
(7)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清洗蓄电池外壳。发生意外火灾,不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而应使用四氯化碳之类
的灭火器具。
(8)蓄电器组若发生故障,请将其送交厂家授权处或有关机构妥善处理。请不要随意丢弃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9)环境温度高于40℃或低于-10℃时,电池寿命会缩短。因此夏天高温时,电池应避免太阳直射。在冬
季低温时,电池应在室内存放,并在室内进行充电。电池充满电后,应再延长充电2小时。
德国阳光蓄电池自放电特性:
1.当一经充电之电池若经长期储存,则其容量将逐渐减少,并成为放电状态,此种现象称为自放电,且这现象是无法避免的。即使电池未使用过,也会因电池内部起化学及电化学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现将铅酸蓄电池的自行放电之情况分述如下:A.化学因素不论是阳板(PbO2)还是阴板(Pb)的活化物质,都需经分解或逐步与硫酸反应(电解液),而转变成较稳定之硫酸铅,这个过程也就是自行放电。
B.电化学因素由于不纯物质的存在,电池内部会形成局部电路或与两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力能电池电解质因杂质含量极低,因而自放电量非常小,这源于电池的超强保持特性。
2.电池的自放电与储存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重复补充电,直至容量恢复到储存前的水平。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40%时(开路电压25℃时低于6.3V/12.63V),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容量恢复。
德国阳光蓄电池电极的判断:
1,根据蓄电瓶电极设计特点判断 一般常用的蓄电瓶在生产设计时.其电瓶桩较粗些的一端为正电极.另一端则细些为负电极,同时可辨认一下电瓶桩柱的颜色,其中正电极桩柱呈现深棕色,而负电极则呈现为深灰色。另外有些电瓶的正负标记用英文字母表示,即P表示为正电极,N表示为负电极,这在检修充电时可千万不能搞错
2,采用万用表电压挡测量 可将万用表拨至直流挡位上,两表笔分别跨接在蓄电瓶两电极上,此时若电瓶显示出正常电压值,则证明红色表笔所触的电极为电瓶正电极.而黑表笔处则为负电极。有时测得电瓶无正常电压存在,则可测量电瓶的弱微存电量加以判断。当两表笔碰触电瓶电极后,表针若向右微微晃动,即证明红笔处为电瓶正电极.黑表笔处为负电极。但如果万用表指针向左晃动(表针反打),则证明红笔所触及处为电瓶的负电极3,采用导线短路进行识别 将两根铜芯电源线分别跨接在待测定的旧电瓶电极处,再将正常配置好的电解液(浓盐水)倒入一只玻璃茶杯内,将电源线两端分别插入茶杯内,并各自搁放在玻璃杯两侧边沿(两线在杯中不能相碰),然后观察各自引线端在电解液中的冒泡情况,如果某一电线线端气泡上泛的小泡明显而又较多时.则说明电源线连接电瓶的一端为负电极,气泡上泛少而又不明显端则为电瓶的正电极。
德国阳光蓄电池充电时的注意事项:
1,如果长时间不使用车辆或充电系统有故障,当蓄电池负载电压低于10V,空载电压低于12.4V必须补充充电;
2,采风恒电限流充电方法,多只蓄电池充电必须采用串联连接;
3,充电排名靠前阶段,以蓄电池容量的1/10电流充电,其充电电流为6A。充电至平均每只电池电压达到16A后转为第二阶段充电;
4,充电第二阶段,以蓄电池容量x0.045的电流充电,如6-QW-60蓄电池,充电电流为60x0.045=2.7A。充电至平均每只电池电压达到16V后再继续充3-5个小时;
5,充电时电解液湿度超过40度时,应采取停止充电,减少电流或物理降温,当湿度达到45度时必须停止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