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太原水政监察制服标志服
水政监察标志服生产厂家,山东鸿运莱服装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定做,水政监察标志佩带标准:
1.帽徽:按帽留扣端正装置;
2.领花:固定于领尖下端,水徽尖端与领尖约1.5cm处,并成一直线,大叶贴领尖沿线内侧。
3.肩牌:固定于制服双肩留扣处,牌尖指向内侧。
4.肩徽:固定于肩牌由里向外的2/3处(肩徽下沿距肩牌约3cm),徽尖指向内侧。
5.臂章:佩带在左大臂外侧自上而下2/3处。
6.胸章:固定于上衣左上口袋袋盖水平沿中间(胸章下沿距口袋袋盖上线0.5cm)处。
第八条 水政监察员依法执行公务、参加重大集会活动时,必须着水政监察服装。着装时应保持整洁、衣帽完整、佩带标志齐全。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检查或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时,必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政监察证”。
第九条 水政监察证件和标志不得涂改、损毁,不得转借他人。证件和标志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声明作废,并办理补发手续。
第十条 水政监察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被免去水政监察员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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