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PF22屏蔽耐高温电缆。
一、生产执行标准 采用企业标准。
二、使用条件
1、工作温度:KFF-200、KFPF-200、KFF22-200、KFP1F-200、KFP1F22-200、KFPF22-200、型不超过200℃;KFF-260、KFPF-260、 KFF22-260、KFP1F-260、KFP1F22-260、KFPF22-260型不超过260℃;
2、额定电压:U0/U:450/750V及以下;
3、最低环境温度:固定敷设-60℃,非固定敷设-20℃;
4、最小弯曲半径:非铠装型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铠装或屏蔽型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
唯一企业销售部
企业法人厂长:郝国政
销售部总经理:郝国庆
经理手机:13833657342
电话:0316-5962058
传真:0316-3263527
本公司郑重声明:
1、签订产品质量保障书,承诺-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
2、两年内产品质量跟踪服务,并将客户服务记录在档案保存20年。
3、确因产品质量问题,我公司将保修、包退、包换、满足客户要求。
公司名称: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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