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设备进口时候分为以下步骤分别办理: 1)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这个在进口旧机电设备的时候是步,也是很重要的环节,如果这个办不下来,其它一切都无从谈起!旧机电备案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合同或者协议生效之日起,在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一个月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货物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的活动。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许可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管理,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机电处、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或机电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对需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许可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申请、初审和上报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核、备案证明文件签发工作。 A. 对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高风险、高污染、高能耗的旧机电的申请人,还必须提供:环境预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估报告。 B. 涉及进口旧工程机械的有法律效力的售后服务协议,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或产品责任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维修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使用地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年度检验报告,每台工程机械的使用维修记录、相关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及近期照片; C. 涉及进口实施CCC认证制度管理且用于销售、租赁、维修、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的相应的CCC认证证明文件。 D. 进口光盘生产设备,需提供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关于引进光盘生产线的批复复印件、光盘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光盘生产设备的设备清单; E. 进口移动通讯设备,需提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该产品的型号核准证书复印件; F. 进口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需提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核准意见、国家无线电管理局的核准意见(在申请表的备注栏加盖两个部门的公章或批注的核准意见); G. 进口烟草加工设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初审转报。 H. 进口旧船舶,需提供交通部水运证明或交通部办公厅批复复印件、旧船舶技术评定书(原件2份); 旧设备进口装运前检验检疫也就是中检是第二步,中检所需材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申请人核盖公章) 3.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停业执照或者注册注销文件(复印件,申请人核盖公章) 4.必要时,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除照片外,申请人均核盖公章): 旧机电产品的情况阐明、制造年份证明资料,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彩色照片;